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- 护照: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;
- DS-160表格确认页。请在上面注明您名字的电码、中文姓名、中文家庭地址、公司名字及地址。请将您的表格确认页竖着打印在A4纸上。面谈时请携带打印出来的DS-160表格确认页,不要使用传真的确认页。
- 一张照片: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(51毫米x51毫米)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。
-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:
特殊申请人或签证类别的要求:
- 未满14岁的孩子还需递交以下材料: 请递交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/或家庭的户口本复印件,以及父/母护照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复印件。
-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F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课程的正式成绩单。
- 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请提供邀请函,日程安排,以及个人英文简历。
- 如果您的H, L, 或P 类别签证失效时间不足12个月,您可以使用我司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。 例如, 如果您的签证在2012年1月31日过期,那么您可以在2013年 1月30日前使用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。
- C1/D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此次的上船通知(最好是原件)以及下列文件的复印件:
- 海员证2-4页(个人信息页及备注)及19-20页(修正页)的复印件
- 海员服务簿1-3页(个人信息页及备注)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
- 请根据您申请的签证类别来决定其他必要的文件。
全面介绍签证服务程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