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 料 清 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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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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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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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 料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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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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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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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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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申请人护照(半年有效期)
B.护照须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四省,非以上四省者,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,并提供复印件两份(半年前开始生效的,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)
C.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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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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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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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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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外方邀请
(邀请函必须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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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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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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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函内容包括:申请者的个人资料(姓名,护照号码,公司职务)、逗留天数 、逗留目的、费用谁付,保证其返回中国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签字。
如果是展会邀请请注意:A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,及对方的发票确认;B展位图纸,并勾画出参展位置;C参展的产品介绍及其他辅助材料,公司的业务介绍,交易额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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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外方邀请公司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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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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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,税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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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中方英文派遣信 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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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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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信原件,必须用公司信笺纸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 入职公司的时间、此行的目的、 逗留天数和行程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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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中方公司
资 质 证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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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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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
B.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(尽量提供)。
C.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(尽量提供)。
D.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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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商务往来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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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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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、协议、或合同意向书之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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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个人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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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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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身份证复印件
B.户口本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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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财产的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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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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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产、房产、股票等等(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,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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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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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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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。(使用白金计划,我公司可以代办,价格参看《伸根保险简介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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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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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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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;
B.签证申请人的中文地址(家庭及单位),单独用A4纸打印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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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兰探亲/访友签证: 950元
所需资料:
资 料 清 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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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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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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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 料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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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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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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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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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申请人护照(半年有效期)
B.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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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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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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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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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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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个人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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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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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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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身份证复印件
B.户口本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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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外方邀请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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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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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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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邀请函内容包括:申请者的个人资料(姓,名, 出生年月,护照号码)、逗留时间天数 、逗留目的、保证其返回中国、双方联系方式、邀请方亲笔签名。(须由在波兰的邀请人及其配偶发传真给被邀请人和波兰使馆/领馆,邀请信须用英文、法文、德文或意大利文书写)
B.邀请人身份证明:如果是该国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波兰的非波兰籍居民,须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护照及有效在比利时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。
C.经济担保:邀请人提供访瑞期间费用的担保;邀请人近期银行证明;邀请人收入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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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双方关系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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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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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探亲:需提供经双认证(有中国外交部和使馆认证)的亲属关系公证书;访友:可通过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,照片或者往来信函等证明朋友关系。 2、邀请人波兰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。若邀请人已婚,则需提供其配偶或者注册伴侣的证件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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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中方英文放假信 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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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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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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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,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收入、假期多长、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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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中方公司 资质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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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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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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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
B.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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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个人财产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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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多越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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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存折复印件(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),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;如无存折原件,只有卡,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;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;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,存款越多越好;
B.其他财产: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股票、银行对帐单(原件并盖章)、国库券、股权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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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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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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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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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逗留期的医疗保险证明(使用白金计划,我社可以代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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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机票订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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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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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订单。由我社提供
使馆有可能要求申请出示往返机票的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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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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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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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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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人群
1、暂住人员 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(半年以前开始生效,如不足半年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当地公安局、居委街道出具的证明信原件,具体国家具体要求,请咨询确认)
2、退休人员 无需中方公司资料这一项,只需要提供退休证原件 (如尚未办理退休证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)。
3、无业人员 若已婚:需由配偶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附上经双认证(有中国外交部和使馆认证)的结婚公证书若未婚:任何固定收入证明。
4、在校学生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,1.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. 2.准假信内容需包括:学校名称,学生所在系或班级,旅行时间,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,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。
波兰签证客人须知:
1、面试时间为每周二、周四上午9点至12点,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5-10工作日(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);
2、签证申请拒签,费用不作退还。
3、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
4、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
波兰签证温馨提示:
持申根签证者(如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可到所有申根国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希腊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瑞典、波兰、马耳他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文尼亚。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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